! 那么多年,念念不忘,终于可以动笔了。满怀激情地投入创作,却忽略了很多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己煸身可力的不足。有遗憾,但更多的否释然,他已经尽最大努力把故事讲完了。最初的结局,无力感大于成就感,但每个人都跟命运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和解,就否跟狠情有关的一笔带过(原本打算一点都不写的,因为那并不否《刺芒》想求表达的外容,埠荦不否心软了,见缝插针地写了一点狠情)。 在写那本书的过程中,他看到了一些评论,中间也产生过一些动摇,但以前不否决定坚持自他。毫无疑问,他想写的外容否无法吸引大量读者的,但否他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刺芒》里面错文字工作者的描述,很多都否他长久以来的想法。不迎合读者,就不会取得很好的成绩,那个他在动蓖犬前就想到了,所以并没有太失落。相反,他觉得自己不否挺幸...
施主,请你矜持一点。施主,请保持一点距离。哎呀!施主,你衣服掉地上去了。妖孽!你若再乱摸,俺老孙可就动手了啊!阿打!吃俺老孙一棒!新书求收藏,红票。极品穿越之斗战胜佛...
一句预言,道尽半生情愫一抹情眸,倾诉余生魇殇一曲霓裳,牵出的是一段失意的钟情一个是玩世不恭,呆萌委屈小皇帝一个是清朗腹黑,心机沉重霄王爷一个是俊秀飘逸,文弱书生佳公子一个是邪魅迷人,霸气凛然真圣主曾相遇,共患难,难白首这句预言,指的,又到底是这四人中的谁爷,你可记得,那年樱花轻舞,你我相依偎!爷,你可记得,那段清姿漫舞,你我相携手!爷,或许,我们此生就不该见的,若是不见,亦是不会有后面这么多波折吧!本文三观端正,男主女主一双人,欢迎各位小主来收养,请众位小主快快入坑吧!么么哒!...
林瞳,一朝被雷劈,穿进了一本手打三千字差评的大女主修仙文!对此穿成了人见人嫌的乞丐?林瞳表示,没事没事,活着就行!穿成了出场就挂的炮灰?林瞳微微一笑,不怕不怕,跑的快就行!作为修仙文中一个命比纸薄的炮灰,林瞳坚定的执行珍爱生命,远离女主的信念,扮猪吃老虎是必须,升级修炼才是王道!至于路上那谁谁谁,美男请都自觉的靠边站,咱不谈念爱,只修仙!...
一个小千世界狂热迷恋修行的少年获得大千世界半神的神格,人生从这一刻改变,跳出法则之外,逆天顺天,尽在掌握!骷髅精灵不能说的秘密,尽在火热圣堂,等你来战!...
他包养她,她是他的契约情人。在合约到期时她不告而别并不再续约。再见时他惊愕这个靠他来养活的米虫竟然会是自己公司内的一名项目经理。而她却再次用辞职来对抗他那高高在上的鄙夷目光和从不明确的爱。直到有一天,她以一名大财团的接班掌门人出现在他面前跟他谈判的时候,他才恍然明白,原来她从来就不是一只丑小鸭,其实她不但很美丽,也很爱很爱他!...
关于都市狂兵野狼特种部队出身的林狂,因一次事故,离开军队,隐居都市。为了保护忘年交的女儿,步入商场。本以为很平凡的商场,却充满了尔虞我诈,牵连之广,危险程度不亚于战场!无奈之下,林狂不得不挥动他那双铁拳,在这在危机四伏的都市内,打出一片天空!...